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全文命中15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611號刑事判決預覽 ↗
且簡佑宬喝令黃大瑋告知金融卡密碼時,其與林星耀正四處物色財物,並未參與簡佑宬強盜行為,指摘原判決未說明何以認定與簡佑宬有強盜之犯意聯絡,及如何相互利用、參與強盜犯行之理由不備、矛盾,違反犯罪同時性原則及論
臺灣高等法院114年度上易字第390號刑事判決預覽 ↗
然所謂「犯罪同時性原則」係指犯罪構成體系當中所要求之主觀不法及責任要件等,都必須在所設定之犯罪行為時點具備。
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上易字第346號刑事判決預覽 ↗
然查,依證人即員警劉孫維證述之內容(見易400號卷二第18頁正面至第19頁正面),雖可認被告於寄出元大銀行帳戶資料後確有與員警聯絡等情,然依照犯罪同時性原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4年度簡上字第215號刑事判決預覽 ↗
2.再按所謂「犯罪同時性原則」,係指行為人於為構成犯罪行為時,具備有為該犯罪之主觀故意,則已構成該犯罪,不因事後被告之犯意變動或者另為其他補救行為而更異前已成立犯罪行為之事實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度交訴字第222號刑事判決預覽 ↗
進而預見並知悉隱藏危險之所在,將此個人認知基準,作為認定並比擬提高被告李建邦駕駛救護車疏忽車道清空與否之注意義務,已然有上開「事後過失」之苛責,而不符犯罪同時性原則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8年度上訴字第2707號刑事判決預覽 ↗
況且原審判決以事後觀點認為,自訴人接手經營景澤公司及被告等3人有找投資人投資收購景澤公司,而否定被告3人行為時有施詐術之犯意,顯然違反犯罪同時性原則。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5年度交上訴字第1775號刑事判決預覽 ↗
進而預見並知悉隱藏危險之所在,將此個人認知基準,作為認定並比擬提高被告李建邦駕駛救護車疏忽車道清空與否之注意義務,已然有上開「事後過失」之苛責,而不符犯罪同時性原則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金訴字第193號刑事判決預覽 ↗
⒊按基於犯罪同時性原則,行為人須於實施犯罪行為時,具有為該犯罪之故意,方得以該犯罪相繩之,是故意有無與否,應以行為時定之,而不能以行為人行為前之主觀認知或想像遽論其行為時必有犯罪故意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金訴字第193號刑事判決預覽 ↗
⒊按基於犯罪同時性原則,行為人須於實施犯罪行為時,具有為該犯罪之故意,方得以該犯罪相繩之,是故意有無與否,應以行為時定之,而不能以行為人行為前之主觀認知或想像遽論其行為時必有犯罪故意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金訴字第193號刑事判決預覽 ↗
⒊按基於犯罪同時性原則,行為人須於實施犯罪行為時,具有為該犯罪之故意,方得以該犯罪相繩之,是故意有無與否,應以行為時定之,而不能以行為人行為前之主觀認知或想像遽論其行為時必有犯罪故意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重訴字第1號刑事判決預覽 ↗
年間即已有出借本案鐵皮屋之行為,客觀上自被告洪中南產生犯罪計畫時乃至於其後被告洪中南、楊晉嘉於111年1月18日著手實行犯行,即有便利、促進被告洪中南等人犯罪之效果,惟依犯罪同時性原則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61號刑事判決預覽 ↗
⒉被告林泰漁雖有出借本案養殖場之行為,客觀上雖產生具有便利、促進被告王冠昱犯罪之效果,然依犯罪同時性原則,此部分乃其本案幫助犯意形成前之事態,無從認定此部分得成立幫助製造第四級毒品犯行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4年度原訴字第18號刑事判決預覽 ↗
㈡另所謂犯罪同時性原則,行為人於為構成犯罪行為時,具備有為該犯罪之主觀故意,則已構成該犯罪,不因事後被告之犯意變動或者另為其他補救行為而更異前已成立犯罪行為之事實。
臺灣高等法院110年度上訴字第2108號刑事判決預覽 ↗
⑷再依所謂犯罪同時性原則,行為人於為構成犯罪行為時,具備有為該犯罪之主觀故意,則已構成該犯罪,不因事後被告之犯意變動或者另為其他補救行為而更異前已成立犯罪行為之事實,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度原訴字第47號刑事判決預覽 ↗
⒋再依所謂犯罪同時性原則,行為人於為構成犯罪行為時,具備有為該犯罪之主觀故意,則已構成該犯罪,不因事後被告之犯意變動或者另為其他補救行為而更異前已成立犯罪行為之事實,
預覽
判決庫即點即預覽,選一筆看重點
- 法規
- 12,835 部
- 判決
- 2,249 萬+ 篇
- 憲法法庭
- 22,040 件
- 函釋
- 76,192 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