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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11年度上字第470號行政判決預覽 ↗
,獨資商號負責人則獲有「營利所得」;同理,在獨資商號出租財產時,作為營利事業之獨資商號係取得租賃所得,獨資商號於結算營利事業所得(扣除一切成本費用)後,盈餘分配與獨資商號負責人時
臺中簡易庭107年度中簡字第1534號民事判決預覽 ↗
被告雖以系爭獨資商號係以被告陳美娟為負責人申請之獨資商號,與被告湯燈桐無關云云置辯,則系爭獨資商號是否被告湯燈桐借用被告陳美娟名義為獨資商號之登記?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10年度上字第424號行政判決預覽 ↗
三、上訴人對原判決上訴,主張:獨資商號以財產出租取得租賃債權時,尚非謂獨資商號負責人即取得該租賃債權,獨資商號負責人所享有者,僅獨資商號於結算營利所得後之盈餘分配請求權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3年度重訴字第58號民事判決預覽 ↗
、印鑑遺失切結書、委託書、申請書等資料,持向基隆市政府辦理系爭獨資商號之轉讓與負責人變更之商業登記,逕將系爭獨資商號之經營人變更為被告,占用原告先前購買並以系爭獨資商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97246號民事裁定預覽 ↗
上開商行既為獨資商號,依前揭說明獨資商號為所有人經營商業時表彰自己之營業所用名稱,實質上獨資商號之一切權利義務及財產悉歸屬獨資商號所有人所有,故獨資商號所有人對於自己之獨資商號並無營利所得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0年度訴字第1096號行政判決預覽 ↗
獨資商號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於法律上之性質等同負責人個人之行為,實體法上之權利義務仍應歸屬於獨資商號之負責人(自然人)本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125301號民事裁定預覽 ↗
上開實業社既為獨資商號,依前揭說明,獨資商號為所有人經營營業時表彰自己之營業所用名稱,實質上獨資商號之一切權利義務及財產悉歸屬獨資商號所有人所有,故獨資商號所有人對於自己之獨資商號並無薪資債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9年度司促字第18175號民事裁定預覽 ↗
應補正之事項:一、按獨資商號本身並非法人,且民法及相關行政法規亦未賦予獨立之法律人格,並無權利能力,自無從享受權利負擔義務,故獨資商號負責人以獨資商號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於法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助字第3533號民事裁定預覽 ↗
上開企業社既為獨資商號,依前揭說明獨資商號為所有人經營商業時表彰自己之營業所用名稱,實質上獨資商號之一切權利義務及財產悉歸屬獨資商號所有人所有,故獨資商號所有人對於自己之獨資商號並無資本額債權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4年度司執字第126859號民事裁定預覽 ↗
上開工程行既為獨資商號,依前揭說明,獨資商號為所有人經營營業時表彰自己之營業所用名稱,實質上獨資商號之一切權利義務及財產悉歸屬獨資商號所有人所有,故獨資商號所有人對於自己之獨資商號並無薪資債權之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18360號民事裁定預覽 ↗
上開商行既為獨資商號,依前揭說明獨資商號為所有人經營商業時表彰自己之營業所用名稱,實質上獨資商號之一切權利義務及財產悉歸屬獨資商號所有人所有,故獨資商號所有人對於自己之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19861號民事裁定預覽 ↗
避難所理髮廳既為獨資商號,依前揭說明,獨資商號僅為所有人經營商業時表彰自己之營業所用名稱,實質上獨資商號之一切權利義務及財產悉歸屬獨資商號所有人所有,故獨資商號所有人對於自己之獨資商號並無薪資債權之可言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4年度司執助字第6395號民事裁定預覽 ↗
上開企業商行既為獨資商號,依前揭說明,獨資商號為所有人經營營業時表彰自己之營業所用名稱,實質上獨資商號之一切權利義務及財產悉歸屬獨資商號所有人所有,故獨資商號所有人對於自己之獨資商號並無薪資債權之可言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4年度司執助字第401號民事裁定預覽 ↗
上開商行既為獨資商號,依前揭說明,獨資商號為所有人經營營業時表彰自己之營業所用名稱,實質上獨資商號之一切權利義務及財產悉歸屬獨資商號所有人所有,故獨資商號所有人對於自己之獨資商號並無薪資債權之可言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67484號民事裁定預覽 ↗
第三人民生錦田停車場既為獨資商號,依前揭說明,獨資商號僅為所有人經營商業時表彰自己之營業所用名稱,實質上獨資商號之一切權利義務及財產悉歸屬獨資商號所有人所有,故獨資商號所有人對於自己之獨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30171號民事裁定預覽 ↗
打勾勾人寵慢活館既為獨資商號,依前揭說明,獨資商號僅為所有人經營商業時表彰自己之營業所用名稱,實質上獨資商號之一切權利義務及財產悉歸屬獨資商號所有人所有,故獨資商號所有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5年度司執助字第52號民事裁定預覽 ↗
上開工程行既為獨資商號,依前揭說明,獨資商號為所有人經營營業時表彰自己之營業所用名稱,實質上獨資商號之一切權利義務及財產悉歸屬獨資商號所有人所有,故獨資商號所有人對於自己之獨資商號並無薪資債權之可言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4年度司票字第23806號民事裁定預覽 ↗
故由獨資商號為本票發票行為並於發票人欄為簽名、蓋章者,實際上係由獨資商號之負責人為之,獨資商號之負責人為權利義務之主體,就簽發之本票負發票人責任。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4年度司執助字第3646號民事裁定預覽 ↗
上開企業商行既為獨資商號,依前揭說明,獨資商號為所有人經營營業時表彰自己之營業所用名稱,實質上獨資商號之一切權利義務及財產悉歸屬獨資商號所有人所有,故獨資商號所有人對於自己之獨資商號並無薪資債權之可言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4年度司執字第17851號民事裁定預覽 ↗
上開水果行既為獨資商號,依前揭說明,獨資商號為所有人經營營業時表彰自己之營業所用名稱,實質上獨資商號之一切權利義務及財產悉歸屬獨資商號所有人所有,故獨資商號所有人對於自己之獨資商號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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