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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09年度上字第900號行政判決預覽 ↗
,方得採行直接強制之措施。
臺灣高等法院101年度抗字第189號民事裁定預覽 ↗
㈡抗告人雖主張:系爭執行命令未載明指定履行之地點,且於100年10月28日直接強制執行時,無法官到場說明勸導、宣示執行決心與直接強制之後果,與系爭作業要點第2點及第8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87477號民事裁定預覽 ↗
執行名義,係命債務人交出子女或被誘人者,除適用第一項規定外,得用直接強制方式,將該子女或被誘人取交債權人。強制執行法第128條定有明文。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3年度易字第210號刑事判決預覽 ↗
又同法第28條第2項第2款規定:「前條所稱之直接強制方法如下:「二、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家暫字第1號民事裁定預覽 ↗
次按,關於子女會面交往之強制執行,依家事事件法第194條規定,可以用間接強制或直接強制方式辦理,前者,以怠金處罰,後者,是由法院以直接強制力,將子女取交債權人。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0年度抗字第419號民事裁定預覽 ↗
否則以計程車司機收入所得之特性,一如夜市攤販,如冀望以直接強制執行方法有所結果,難如登天等語。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度事聲字第140號民事裁定預覽 ↗
依此,原裁定以異議人請求本院執行將未成年子女張婕宜直接強制交付乙情顯屬於法無據為由,而裁定駁回異議人之聲請,尚無違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易字第一三九四號刑事判決預覽 ↗
所謂直接強暴係指以身體之強制力直接強制行為客體,達成行為目的。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2年度訴字第5348號行政判決預覽 ↗
但如係由行政機關自為代履行者,應屬「直接強制」,如本件之情形。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5年度抗字第457號民事裁定預覽 ↗
執行名義,係命債務人交出子女或被誘人者,除適用第一項規定外,得用直接強制方式,將該子女或被誘人取交債權人。」。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89號刑事判決預覽 ↗
前條所稱之直接強制方法如下:一、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產。二、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三、收繳、註銷證照。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3年度停字第2號行政判決預覽 ↗
「經間接強制不能達成執行目的,或因情況急迫,如不及時執行,顯難達成執行目的時,執行機關得依直接強制方法執行之。」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09年度訴字第3號行政判決預覽 ↗
故就本件執行,根本沒有要保障台糖公司之權益而逕行採取直接強制執行手段之必要性。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2年度訴更一字第105號行政判決預覽 ↗
第32條規定:「經間接強制不能達成執行目的,……執行機關得依直接強制方法執行之。」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03年度裁字第622號行政裁定預覽 ↗
及第28條第2項第4款規定:「前條所稱之直接強制方法如下:……四、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電力或其他能源。」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9年度訴字第1041號行政判決預覽 ↗
(第2項)前條所稱之直接強制方法如下:……四、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電力或其他能源。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4年度家勸字第5號民事判決預覽 ↗
請家事法庭裁定「以直接強制方式將子女交付聲請人」,併此敘明。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4年度訴字第03538號行政判決預覽 ↗
本件比前次舉發更形嚴重之直接強制行政,被告卻罔顧上情,且遍查廢棄物法令,亦無直接強制拆除車體上廣告物之法令依據。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4年度簡上字第61號刑事判決預覽 ↗
所謂直接強暴係指以身體之強制力直接強制行為客體,達成行為目的。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1年度訴字第288號行政判決預覽 ↗
第32條規定:「經間接強制不能達成執行目的,或因情況急迫,如不及時執行,顯難達成執行目的時,執行機關得依直接強制方法執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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