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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00年度判字第1832號行政判決預覽 ↗
,故行政程序法尚不足據論斷職權命令之存廢。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98年度判字第1360號行政判決預覽 ↗
,行政機關固得依職權命令作為授予利益行政處分之法源,惟卻不得依同一職權命令作為剝奪該授益處分之法源基礎。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8年度簡字第131號行政判決預覽 ↗
誠然,行政程序法制定後,因行政程序法中已無職權命令之相關規定,是否意味該法施行後即不得再有職權命令,學說紛紜,其實,行政機關得否制定職權命令,職權命令是否違反法律保留
最高法院九十八年度台上字第二九二號刑事判決預覽 ↗
如該職權命令係就不特定人民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者,亦屬本條款所規定之「法令」;反之,如僅對行政內部之下級機關及所屬行政人員發生效力之職權命令,則不屬之。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7年度民著上更(一)字第3號智財判決預覽 ↗
性質即由職權命令成為法規命令云云。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7年度訴字第2028號刑事判決預覽 ↗
如該職權命令係就不特定人民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者,亦屬本條款所規定之「法令」;反之,如僅對行政內部之下級機關及所屬行政人員發生效力之職權命令,則不屬之。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13年度上字第101號行政判決預覽 ↗
2.依中央法規標準法(下稱「中標法」)第7條規定,行政機關得依其法定職權訂定職權命令。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96年度判字第00661號行政判決預覽 ↗
其所稱之「命令」並不限於職權命令,尚包括法規命令在內。申言之,職權命令及無具體授權之法規命令規範內容涉及人民之權利義務者,均有其適用。
最高法院一○○年度台上字第七一二四號刑事判決預覽 ↗
㈡、原審判決所列之職權命令或法規命令,並無規範是否事先指定廠商之情形,原審未明確認定上訴人違背何種職權命令或法規命令,顯有不當。
最高法院九十七年度台上字第二三二九號刑事判決預覽 ↗
至所謂「職權命令」,當指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七條規定各機關依其法定職權訂定之命令,如該職權命令係就不特定人民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者,亦屬本條款所規定之「法令」;反之,如僅對行政內部之下級機關及所屬行政人員發生效力之職權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96年度判字第00354號行政判決預覽 ↗
前開職權命令既於行政程序法施行前所訂定,且為有效之職權命令,其所訂定之請求期間,係主管機關基於一定之目的,為執行前述輻射污染防範之合理必要規定,乃整體補助費或救濟金給付行政措施之一環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8年度訴字第724號行政判決預覽 ↗
誠然,行政程序法制定後,因行政程序法中已無職權命令之相關規定,是否意味該法施行後即不得再有職權命令,學說紛紜,其實,行政機關得否制定職權命令,職權命令是否違反法律保留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九十三年度簡字第七八八號行政判決預覽 ↗
」,其所稱之「命令」並不限於職權命令,尚包括法規命令在內。申言之,職權命令及無具體授權之法規命令(例如概括授權之施行細則)規範內容涉及人民之權利義務者,均有其適用。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3年度簡字第00706號行政判決預覽 ↗
1點:職權命令不得就法律保留事項為規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3年度訴字第1924號行政判決預覽 ↗
:職權命令不得就法律保留事項為規定。
最高法院九十八年度台上字第三四九三號刑事判決預覽 ↗
又如該實施要點為職權命令,何以無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一之適用?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1年度訴字第1812號行政判決預覽 ↗
,故行政程序法尚不足據論斷職權命令之存廢。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九十年度判字第一五八一號行政判決預覽 ↗
這職權命令的規範內容,係對外而直接涉及人民的權利義務事項,但不同於法規命令,這類職權命令並無法律的直接授權,而是基於行政職權自行訂定。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97年度上更(二)字第182號刑事判決預覽 ↗
惟行政機關得否制定職權命令,職權命令是否違反法律保留,應係憲法層次之問題。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3年度簡字第776號行政判決預覽 ↗
該等職權命令,自應依被告之上級機關即行政院89年2月25日台89規字第05919號函頒之「各機關依行政程序法修訂主管法規之參考原則」第參部分第1點:職權命令不得就法律保留事項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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