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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451號民事判決預覽 ↗
由此可認系爭房地內之雜草藤蔓並無因原告疏於管理致攀越土地建築線外之情形;況被告拆除之系爭屋體及移除之周邊樹木,亦均非屬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簡字第9號行政判決預覽 ↗
日北環衛字第0990125026號公告,新北市所轄之行政區域為廢棄物清理法所稱之指定清除地區,是原告所稱位於新北市所轄行政區域(土城區)之系爭土地A、B非屬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641號刑事判決預覽 ↗
餘土石方非屬廢棄物,其清除、處理應『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規定辦理,不受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或第41條之規範,至如有任意棄置,致污染環境之情形時,則屬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之規定,因其非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09年度簡上字第18號行政判決預覽 ↗
又爭執該影片拍攝到其小三而侵害其隱私權云云(詳爭點2),經查,據本院上開勘驗結果可知,原告所丟棄的為形狀似煙蒂之物甚明,...又原告雖爭執該物並非煙蒂,設若原告所拋棄之物非煙蒂,然煙蒂僅屬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95年度上訴字第51號刑事判決預覽 ↗
至如有任意棄置,致污染環境之情形時,則屬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之規定。因其非屬廢棄物,故亦無涉同法第46條第1項第2款或第4款之規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1年度簡字第122號行政判決預覽 ↗
五、得心證之理由:⑴按任意張貼售屋廣告,污染號誌燈桿、電桿、號誌燈燈箱及舊衣回收箱等定著物及非定著物上,即屬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0款、第11款之違規行為,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8年度簡字第18號行政判決預覽 ↗
又原告雖爭執該物並非煙蒂,設若原告所拋棄之物非煙蒂,然煙蒂僅屬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所列舉之一般廢棄物之一,亦不以此為限,故其所為仍無解於其構成廢棄物清理法第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3年度訴字第1號刑事判決預覽 ↗
此營建剩餘土石方非屬廢棄物,其清除、處理應『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規定辦理,不受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或第41條之規範,至如有任意棄置,致污染環境之情形時,則屬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之規定,因其非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1年度訴緝字第29號刑事判決預覽 ↗
建剩餘土石方非屬廢棄物,其清除、處理應『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規定辦理,不受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或第41條之規範,至如有任意棄置,致污染環境之情形時,則屬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之規定,因其非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437號刑事判決預覽 ↗
餘土石方非屬廢棄物,其清除、處理應『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規定辦理,不受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或第41條之規範,至如有任意棄置,致污染環境之情形時,則屬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之規定,因其非
臺灣高等法院101年度上訴字第1674號刑事判決預覽 ↗
因此營建剩餘土石方非屬廢棄物,其清除、處理應『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規定辦理,不受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或第41條之規範,至如有任意棄置,致污染環境之情形時,則屬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之規定,因其非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7年度停字第00007號行政判決預覽 ↗
月18日、8月31日及96年5月28日則係因適逢豪雨,在雨水與污水合流之情況下,又因污水溝無法容納,才造成水溝溢流現象,此種情形應屬溢流,而非屬繞流排放,所違反者應係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322號刑事判決預覽 ↗
土石方非屬廢棄物,其清除、處理應『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規定辦理,不受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或第41條之規範,至如有任意棄置,致污染環境之情形時,則屬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之規定,因其非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191號刑事判決預覽 ↗
因此營建剩餘土石方非屬廢棄物,其清除、處理應『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規定辦理,不受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或第41條之規範,至如有任意棄置,致污染環境之情形時,則屬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之規定,因其非
臺灣高等法院100年度上訴字第2181號刑事判決預覽 ↗
餘土石方非屬廢棄物,其清除、處理應依『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規定辦理,不受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或第41條之規範,至如有任意棄置,致污染環境之情形時,則屬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之規定,因其非
臺灣高等法院100年度上訴字第3135號刑事判決預覽 ↗
剩餘土石方非屬廢棄物,其清除、處理應依『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規定辦理,不受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或第41條之規範,至如有任意棄置,致污染環境之情形時,則屬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之規定,因其非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7年度簡字第814號行政判決預覽 ↗
㈤至原處分之第0000000000-00號裁處書(附表編號13)所載違法張貼地點為路樹幹,非屬定著物,被告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論究,雖有不當,然禁止將廣告物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08年度訴字第325號行政判決預覽 ↗
0970004628號及102年10月8日環署廢字第1020080016號等函釋意旨,如係原住家門首張貼啟事、商業行為或自屋出租等情形,應予不罰,反之,如非屬前開態樣行為,就屬於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
臺灣高等法院101年度上更(一)字第176號刑事判決預覽 ↗
石方非屬廢棄物,其清除、處理應『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規定辦理,不受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或第41條之規範,至如有任意棄置,致污染環境之情形時,則屬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之規定,因其非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0年度易字第1845號刑事判決預覽 ↗
因此營建剩餘土石方非屬廢棄物,其清除、處理應依『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規定辦理,不受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或第41條之規範,至如有任意棄置,致污染環境之情形時,則屬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之規定,因其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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