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32 年上字第 285 號
判例要旨
上訴人主張其就訟爭田業有回贖權,固有舉證責任,惟上訴人係以立給被上訴人之典契為證,如果被上訴人提出之賣契係偽造,且有因妨礙上訴人使用,故意隱匿典契情事,則依民事訴訟法第三百六十二條之規定,自得認上訴人關於該典契之主張為正當。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上訴人主張其就訟爭田業有回贖權,固有舉證責任,惟上訴人係以立給被上訴人之典契為證,如果被上訴人提出之賣契係偽造,且有因妨礙上訴人使用,故意隱匿典契情事,則依民事訴訟法第三百六十二條之規定,自得認上訴人關於該典契之主張為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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