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則判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46 年台上字第 108 號
判例要旨
上訴人拾得聯勤兵工研究院學員某之符號領章,侵占入己,另購陸軍制服一套,配合符號穿著冒用,其侵占遺失物與冒用陸軍制服徽章,有方法結果關係,應從一重之冒用陸軍制服徽章論處。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上訴人拾得聯勤兵工研究院學員某之符號領章,侵占入己,另購陸軍制服一套,配合符號穿著冒用,其侵占遺失物與冒用陸軍制服徽章,有方法結果關係,應從一重之冒用陸軍制服徽章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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