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30 年上字第 1108 號
判例要旨
刑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三項,乃和誘罪之加重規定,其罪刑均屬獨立,凡成立該條項之罪者,無庸贅引同條第一項或第二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刑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三項,乃和誘罪之加重規定,其罪刑均屬獨立,凡成立該條項之罪者,無庸贅引同條第一項或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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