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年非字第 141 號判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效力狀態依司法院公告整理,判例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21 年非字第 141 號日期 20 年 12 月 31 日判例要旨告訴人撤回告訴,祇能於告訴乃論之罪消滅其起訴權,而於非親告罪,則不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