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30 年上字第 1719 號
判例要旨
凡將被害人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其行動自由者,即應成立刑法第三百零二條之妨害自由罪。縱被害人觸犯法令,仍不能以此為行為人免責之根據。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凡將被害人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其行動自由者,即應成立刑法第三百零二條之妨害自由罪。縱被害人觸犯法令,仍不能以此為行為人免責之根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帶「30 年上字第 1719 號」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