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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31 年上字第 1725 號

日期 31 年 09 月 06 日

判例要旨

因犯罪嫌疑,經被害人報由公署,於其住宅內實施搜索,並加以捕禁,雖其結果不能證明犯罪,然既非出於假藉公署職權,以達其捕禁之目的,要不能令報告之私人,負妨害自由之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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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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