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70 年台上字第 221 號
判例要旨
臺灣地區入出境保證書,若其所載內容係保證人對於被保人來臺後負多項保證責任,如有違反,保證人願接受法令懲處等文字,應屬私文書,而非刑法第二百十二條之關於品行之證書,原審既未調取上訴人偽造之保證書正聯,查明其所載內容,遽認入出境保證書為關於品行之證書,自嫌率斷,難謂無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七十九條第十款之違背法令。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臺灣地區入出境保證書,若其所載內容係保證人對於被保人來臺後負多項保證責任,如有違反,保證人願接受法令懲處等文字,應屬私文書,而非刑法第二百十二條之關於品行之證書,原審既未調取上訴人偽造之保證書正聯,查明其所載內容,遽認入出境保證書為關於品行之證書,自嫌率斷,難謂無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七十九條第十款之違背法令。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