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52 年台上字第 978 號

日期 52 年 05 月 15 日

判例要旨

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所定併科贓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係屬應併科而非得併科,原判決並未調查森林被害價格各值山價若干,於事實欄詳為記載,以為併科罰金之依據,顯屬於法有違。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52 年台上字第 978 號判例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效力狀態依司法院公告整理;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開資料為準。
全國法規資料庫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