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57 年判字第 163 號
判例要旨
保留徵收土地之效力僅在保留徵收期間內,禁止土地權利人為妨礙徵收事業目的之使用,其保留期間屆滿尚未徵收時,依法視為撤銷保留 (參照土地法第二百十四條及修正都市計劃法第四十九條) ,此項視為撤銷保留徵收之土地,其土地權利人雖可自由使用,要非不許政府另行依法徵收。如有法定徵收之原因,政府自不妨另依法定手續而為徵收。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保留徵收土地之效力僅在保留徵收期間內,禁止土地權利人為妨礙徵收事業目的之使用,其保留期間屆滿尚未徵收時,依法視為撤銷保留 (參照土地法第二百十四條及修正都市計劃法第四十九條) ,此項視為撤銷保留徵收之土地,其土地權利人雖可自由使用,要非不許政府另行依法徵收。如有法定徵收之原因,政府自不妨另依法定手續而為徵收。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