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46 年裁字第 41 號日期 46 年 09 月 18 日判例要旨行政訴訟之當事人,對於本院所為裁定,聲請再審,經駁回後,不得復以又同一原因事實,對駁回再審聲請之裁定,更行聲請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