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54 年判字第 51 號
判例要旨
私運進口之貨物,非關員所得擅自放行。原告主張其攜帶物品曾經登輪關員查驗放行,顯不能為解免其違法責任之理由。而依法處罰,與憲法上關於人民權利之保障亦無衝突,原告引憲法以事爭辯,尤非有理。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私運進口之貨物,非關員所得擅自放行。原告主張其攜帶物品曾經登輪關員查驗放行,顯不能為解免其違法責任之理由。而依法處罰,與憲法上關於人民權利之保障亦無衝突,原告引憲法以事爭辯,尤非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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