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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66)台函參字第 04522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66 年 05 月 27 日

要旨

申請建造執照屬於行政行為,應依建築法有關規定辦理,與建築基地後側居住人有無通路無關

全文內容

後側之居住人對於該建築基地並無通行權存在,為法院終局判決確認之事實,申請建造執照屬於行政之行為,應否核准,應依建築法有關規定辦理,與其有無通路無關。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66)台函參字第 04522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66 年 05 月 27 日發布,要旨:申請建造執照屬於行政行為,應依建築法有關規定辦理,與建築基地…,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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