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81)秘台廳(二)字第 04890 號
要旨
關於內政部函詢因案在檢察機關偵查或法院審理中具有犯罪前科者,依姓名條例第五條規定改姓案件,由戶政機關通報法院,有窒礙難行之處一案
主旨
關於內政部函詢因案在檢察機關偵查或法院審理中具有犯罪前科者,依姓名條例第五條規定改姓案件,由戶政機關通報法院,有窒礙難行之處一案,本院意見如說明二。請 查照參考。
說明
一 復 貴部八十一年四月二日法 81 律字第○四六六○號函。
二 戶政機關依姓名條例第五條規定核准國民改姓時,除應向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通報外,應同時向臺灣高等法院資料科通報,以利審判業務之處理。至少年事件處理法中之少年,如尚未滿十四歲,得免上開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