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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92)北院錦文字第 04229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92 年 07 月 20 日

要旨

請求人之「出生年月日」等,乃審查請求人是否具完全行為能力之重要事項,應予記載

全文內容

公證書之欄位應予增加,例如請求人之「出生年月日」等,此乃審查請求人是否具完全行為能力之重要事項,應予記載,以符合公證法第 81 條第3 款之規定。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92)北院錦文字第 04229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92 年 07 月 20 日發布,要旨:請求人之「出生年月日」等,乃審查請求人是否具完全行為能力之重…,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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