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58)台令刑(四)字第 8083 號
要旨
按執行保護管束之期間已達一年以上者,檢察官綜核每月報告表,並徵詢執行保護管束者之意見,認為無繼續執行之必要時,應聲請法院裁定免除其執行,保安處分執行法第七十五條定有明文,至軍隊、軍事學校及監獄均非法定執行保護管束之機關,志願入營、報考軍校或另案待執行徒刑之少年犯,其原受執行保護管束之期間,如已滿一年,固可由檢察官依上開法條之規定處理,如未滿一年,則免除其保安處分之執行,尚無法律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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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按執行保護管束之期間已達一年以上者,檢察官綜核每月報告表,並徵詢執行保護管束者之意見,認為無繼續執行之必要時,應聲請法院裁定免除其執行,保安處分執行法第七十五條定有明文,至軍隊、軍事學校及監獄均非法定執行保護管束之機關,志願入營、報考軍校或另案待執行徒刑之少年犯,其原受執行保護管束之期間,如已滿一年,固可由檢察官依上開法條之規定處理,如未滿一年,則免除其保安處分之執行,尚無法律根據。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