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71)法律字第 10084 號
要旨
委任乃當事人約定,一方委託他方處理事務,他方允為處理之契約 (參照民法第五百二十八條) ,僅於當事人間發生權義關係,為內部關係。代理權授權行為,乃本人以代理權授與他人,使有代理之法律上資格之單獨行為。來函所指委任書如並非雙方當事人所訂立之委任契約,而係表示本人以代理權授與他人之意思者,本質上與授權書並無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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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委任乃當事人約定,一方委託他方處理事務,他方允為處理之契約 (參照民法第五百二十八條) ,僅於當事人間發生權義關係,為內部關係。代理權授權行為,乃本人以代理權授與他人,使有代理之法律上資格之單獨行為。來函所指委任書如並非雙方當事人所訂立之委任契約,而係表示本人以代理權授與他人之意思者,本質上與授權書並無不同。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