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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73)法律字第 12902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73 年 10 月 29 日

要旨

關於烏拉圭政府與我簽訂之科學、技術合作協定,如將來不送立法院審議及呈總統批准,則其性質僅屬行政協定,如有關於特權及豁免之條款,而無其他國內法可資援用時,恐難使之排除我國國內法之適用。

全文內容

關於烏拉圭政府與我簽訂之科學、技術合作協定,如將來不送立法院審議及呈總統批准,則其性質僅屬行政協定,如有關於特權及豁免之條款,而無其他國內法可資援用時,恐難使之排除我國國內法之適用。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73)法律字第 12902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73 年 10 月 29 日發布,要旨:關於烏拉圭政府與我簽訂之科學、技術合作協定,如將來不送立法院…,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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