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74)法監字第 5375 號
要旨
釋示受刑人假釋出監之當日應否計入甲式殘餘刑期
主旨
貴監函請釋示受刑人假釋出監之當日應否計入甲式殘餘刑期乙案,復如說明二,請查照。
說明
一、復本年四月廿二日南監豪總字第三○七八號函。
二、查前述假釋出監之當日,為兼顧受刑人之權益,在刑期計算方法上,不宜計入假釋殘餘刑期中。至若受刑人於假釋出監後,當日即再犯罪者,自屬在假釋中更犯罪,仍應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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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釋示受刑人假釋出監之當日應否計入甲式殘餘刑期
貴監函請釋示受刑人假釋出監之當日應否計入甲式殘餘刑期乙案,復如說明二,請查照。
一、復本年四月廿二日南監豪總字第三○七八號函。
二、查前述假釋出監之當日,為兼顧受刑人之權益,在刑期計算方法上,不宜計入假釋殘餘刑期中。至若受刑人於假釋出監後,當日即再犯罪者,自屬在假釋中更犯罪,仍應依法處理。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