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76)法參字第 9531 號
要旨
新竹科學工業園事業公司股東自行召集股東會,參照公司法第 173 條規定,不宜逕由中央主管機關授權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為之
全文內容
查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自行召集股東會之許可,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條規定為地方主管機關之職權。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為行政院國科會所屬之機關,與公司法第五條所稱地方主管機關,尚有不同,故除另有法令令根據外,有關園區事業公司股東自行召集股東會之許可,似不宜逕由中央主管機關授權該局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