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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83)法律決字第 1382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83 年 01 月 19 日

要旨

非農民以「信託契約」利用具有農民身分之他人名義登記取得農地之方式,有何法律依據暨效力如何疑義

全文內容

一 貴部 (財政部) 來函說明二所詢有關非農民以「信託契約」利用具有農民身分之他人名義登記取得農地之方式,有何法律依據暨效力如何疑義乙節,請參照本部八十三年一月十日法 83. 律決字第○○四九八號函說明二之意見。

二 至於陳○○君利用農民曾君名義購得農地,嗣再行出售他人時,是否可依土地稅法第五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處罰乙節,仍請參照內政部七十八年一月九日內政部台內地字第六六二○一二號函訂頒之「平均地權條例第八十一條補充規定」,本於職權依法自行審酌之。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83)法律決字第 1382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83 年 01 月 19 日發布,要旨:非農民以「信託契約」利用具有農民身分之他人名義登記取得農地之…,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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