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85)法律決字第 14322 號
要旨
都市計畫法第七十九條規定取締對象,係指行為人。惟此「行為人」並不限於實際著手實施違法建造或使用建築物、採取土石、變更地形之人,對各該違法行為凡有參與或授意之人,亦屬之
全文內容
按都市計畫法第七十九條規定:「在都市計畫地區範圍內建造或使用建築物,採取土石,變更地形,違反本法之規定及各級政府基於本法所發布之命令時,當地地方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得命令其立即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 (第一項) 依第八十一條劃定地區範圍實施禁建地區,適用前項之規定。 (第二項) 」至於取締對象,條文雖未明文規定行為人或土地所有權人,惟依同法第八十條對於不遵守第七十九條規定者,得處以刑罰之規定觀之,其對象似係指行為人。惟此「行為人」並不限於實際著手實施違法建造或使用建築物、採取土石、變更地形之人,對各該違法行為凡有參與或授意之人,似亦屬上開規定之取締對象。本件請參酌上揭意旨,本於職權審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