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法律決字第 0910026645 號
要旨
關於撫卹金爭議乙案
主旨
關於再詢道○船務代理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巴商道○投資公司所屬「勝利高雄輪」輪機長柳○懋撫卹金爭議乙案,復如說明二。請 查照參考。
說明
一 復 貴部九十一年七月四日交航字第○九一○○○六五八○號函。
二 按船員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船員在船上服務,其報酬如下:一、薪津:包括薪資及津貼,薪資應占薪津總數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特別獎金‥……。」本件爭議係緣於僱用人實際給付之薪津與僱傭契約所載不符,對於類此意思表示不一致之解釋,首應探求當事人之真意(民法第九十八條規定參照) ,如當事人無法協議者,宜循司法訴訟途徑解決,本部未便表示意見。
三 承辦人姓名及電話:邱銘堂、 (○二) 二三七五九○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