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法律決字第 0940011859 號
要旨
「調解委員獨任調解」之涵義
主旨
關於南投縣政府為辦理 93 年調解績優人員獎勵,函詢鄉鎮市調解績優人員獎勵要點規定中調解委員獨任調解之獎勵,其所稱「調解委員獨任調解」涵義為何疑義乙案,復如說明二。請 查照。
說明
一、復 貴部 94 年 3 月 23 日內授中民字第 0940721722 號函。
二、依鄉鎮市調解條例第 6 條規定:「調解委員會調解時,應有調解委員三人以上出席。但經兩造當事人之同意,得由調解委員一人逕行調解。」調解委員會調解時如經兩造當事人之同意,得由調解委員一人逕行調解。貴部認鄉鎮市調解績優人員獎勵要點第 3 點本文所稱之「調解委員獨任調解」係指調解委員 1 人單獨進行調解而言,本部敬表贊同。
正本
內政部
副本
本部法律事務司(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