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廳民三字第 0980017297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98 年 07 月 23 日

要旨

民間公證人應親自執行職務,公證書及認證書應由公證人簽名並蓋公證人職章或鋼印。民間公證人之助理人,受公證人指揮監督,輔助辦理事項之範圍

全文內容

按公證法第 92 條、第 105 條分別規定公證書及認證書應由公證人簽名並蓋公證人職章或鋼印,另公證法施行細則第 15 條亦規範民間公證人之助理人,受公證人指揮監督,輔助辦理事項之範圍。是民間公證人應親自執行職務,非民間公證人則不得執行民間公證人之職務。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廳民三字第 0980017297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98 年 07 月 23 日發布,要旨:民間公證人應親自執行職務,公證書及認證書應由公證人簽名並蓋公…,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