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檔應字第 0910004789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91 年 11 月 13 日

要旨

核准人民應用檔案有關時限之規範

主旨

關於核准人民應用檔案時有關期限之規範事宜,本局意見如說明二,請參考。

說明

一、復 貴室九十一年十一月五日(九一)錦鈺字第00六一三七號函。二、按閱覽或抄錄檔案應於各機關指定之時間、處所為之,檔案法第二十條定有明文。故各機關於核准人民閱覽或抄錄檔案時,自得斟酌具體個案之情況,規定合理期限要求申請人於一定期日前至指定之處所應用檔案。申請人如有違反,機關亦得要求另案提出申請。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檔應字第 0910004789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91 年 11 月 13 日發布,要旨:核准人民應用檔案有關時限之規範,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