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秘台廳民一字第 1060000017 號
要旨
關於「政府資訊公開法修正草案」之修正建議
主旨
檢送本院有關「政府資訊公開法修正草案」修正建議表 1 份,請查照。說 明:復貴部 105 年 12 月 30 日院法律字第 10503519380 號函。
正本
法務部
副本
本院秘書處(含附件)、本院大法官書記處(含附件)、本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含附件)、本院刑事廳(含附件)、本院少年及家事廳(含附件)、本院司法行政廳(含附件)、本院資訊處(含附件)、本院公共關係處(含附件)、本院參事室(含附件)、本院人事處(含附件)、本院會計處(含附件)、本院統計處(含附件)、本院政風處(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