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院台廳民一字第 1070005049 號
要旨
「法院命補正戶籍謄本案件查詢系統」已完成建置,以利戶政機關比對當事人所持以申請戶籍資料之函文真偽
主旨
本院業已完成建置「法院命補正戶籍謄本案件查詢系統」,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近來發生不法人士持偽變造之法院公函向戶政機關申請戶籍謄本情事,嚴重影響民眾權益,為利戶政機關比對當事人所持以申請戶籍資料之函文真偽,本院已建置完成旨揭系統,新增各法院命補正戶籍謄本之函稿右上方加印出二維條碼,於書記官進行「再確認」後,上傳至旨揭系統,俾戶政機關得依條碼或案號進行查詢函稿內容。爰請轉知所屬配合使用,俾收全面防偽功效。
二、檢附「法院命補正戶籍謄本函稿上傳說明」1 份供參。
正本
臺灣高等法院(請轉行查照)、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副本
內政部(不含附件)、本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含附件)、本院少年及家事廳(含附件)、本院司法行政廳(含附件)、本院資訊處(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