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秘台廳少家二字第 1070017438 號
要旨
關於一、二審審判資訊系統完成新增程序監理人評量及紀錄表項目等功能之說明
主旨
為充實程序監理人資料庫資訊,以供法院辦理家事事件時選任參考,本院已更新程序監理人資料管理作業查詢方式,並於一、二審審判資訊系統完成新增程序監理人評量及紀錄表項目等功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依說明辦理。
說明
一、本次增修之功能概述如下:
(一)增加可依姓名、條件、專業、選任次數等之查詢條件;法院選任資料庫所列以外之人為程序監理人時,可自行增加及維護被選任者之資料,供其他法院查詢。
(二)於一、二審審判系統家事法官作業系統新增「程序監理人評量」功能,於完成程序監理人填報作業後,即會出現「程序監理人評量」作業可供點選,可選擇評分項目,亦可自行輸入評語,評量資料存檔後會直接上傳至本院集中資料主機,各法院選任時可點選參考。(三)一、二審審判系統家事書記官辦案進行簿「程序監理人紀錄表」,增加可自動比對並帶入當事人檔中稱謂為「程序監理人」姓名、身分別等資料功能,及「另分案案號」、酬金金額等欄位。
二、檢附旨揭專版使用手冊 1 份。
正本
臺灣高等法院(請轉行查照)、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副本
本院少年及家事廳、本院統計處、本院資訊處(請張貼於法學檢索系統判解函釋)(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