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因區段徵收地價補償完畢,囑託所有權移轉登記,以「公告之日」為原因發生日期
要旨
因區段徵收地價補償完畢,囑託所有權移轉登記,以「公告之日」為原因發生日期
要旨
因區段徵收地價補償完畢,囑託所有權移轉登記,以「公告之日」為原因發生日期
內容
區段徵收之土地於地價補償完竣後,地政機關囑託地政事務所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時,其原因發生日期得參照一般徵收之規定,以「公告之日」為原因發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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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因區段徵收地價補償完畢,囑託所有權移轉登記,以「公告之日」為原因發生日期
因區段徵收地價補償完畢,囑託所有權移轉登記,以「公告之日」為原因發生日期
區段徵收之土地於地價補償完竣後,地政機關囑託地政事務所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時,其原因發生日期得參照一般徵收之規定,以「公告之日」為原因發生日期。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