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不動產估價師公會會費中提撥研究發展經費,該會費係包含入會費及常年會費兩項
要旨
不動產估價師公會會費中提撥研究發展經費,該會費係包含入會費及常年會費兩項
要旨
不動產估價師公會會費中提撥研究發展經費,該會費係包含入會費及常年會費兩項
內容
本案台北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曾以92年5月30日台北估價師字第046號函詢本部,本部已以92年7月23日台內地字第0920067520號函復台北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在案。按不動產估價師第22條第2項有關提撥不動產估價研究發展經費之規定,規定之立法意旨係為推廣不動產估價業務研究發展,促進不動產估價師專業素質,提升估價品質,規定以不動產估價師公會會費中提撥不低於20%之金額,作為不動產估價研究發展經費。上開「『會費』中提撥」之會費係包含入會費及常年會費兩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