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不動產代銷經紀業繳存營業保證金之計算規定

發文機關 內政部發文日期 91 年 04 月 12 日

要旨

不動產代銷經紀業繳存營業保證金之計算規定

要旨

不動產代銷經紀業繳存營業保證金之計算規定

內容

不動產代銷經紀業所設立之公司或商號,與其設立之第1個非常態營業處所,視為1處營業處所,其繳存營業保證金以1處計算之。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不動產代銷經紀業繳存營業保證金之計算規定由內政部於民國 91 年 04 月 12 日發布,要旨:不動產代銷經紀業繳存營業保證金之計算規定,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