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耐酸水泥應課貨物稅
要旨
耐酸水泥應課貨物稅
函釋全文
主旨:耐酸水泥為水泥之一種,應課徵貨物稅。說明:二.依貨物稅條例第四條第九款(編者註:現行法為第七條)規定,凡水泥及代水泥,均應課徵貨物稅。(財政部68.9.21.台財稅第三六六五一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貨物稅條例/八十七年版;則次:3 款類次:0 章節:第2章應稅貨物、稅率及稅額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耐酸水泥應課貨物稅
主旨:耐酸水泥為水泥之一種,應課徵貨物稅。說明:二.依貨物稅條例第四條第九款(編者註:現行法為第七條)規定,凡水泥及代水泥,均應課徵貨物稅。(財政部68.9.21.台財稅第三六六五一號函)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貨物稅條例/八十七年版;則次:3 款類次:0 章節:第2章應稅貨物、稅率及稅額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