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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農田水利會無償供駐華使領館使用之土地免稅

發文機關 財政部發文日期 93 年 06 月 29 日

要旨

農田水利會無償供駐華使領館使用之土地免稅

函釋全文

主旨:臺北市?公農田水利會所有2筆土地,無償提供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AIT/T)使用,准予參照本部82年3月15日台財稅第820078829號函(編者註:參閱房屋稅契稅法令彙編)規定,免徵地價稅。說明:二、外交部93年3月3日外北協行字第09358006390號函略以:「AIT/T享有駐華使領館之同等待遇,適用領事關係公約第32條之規定,而本案所涉土地亦屬館舍之一部分,應可辦理地價稅減免事宜。」本部同意上開意見。(財政部93/06/29台財稅字第09304530210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土地稅法/一O一年版、土地稅法/一O五年版、土地稅法/一O八年版、土地稅法/九十六年版;則次:27 款類次:4 章節:第1章 總則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農田水利會無償供駐華使領館使用之土地免稅由財政部於民國 93 年 06 月 29 日發布,要旨:農田水利會無償供駐華使領館使用之土地免稅,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