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修正「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第三條、第四條。 附修正「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第三條、第四條
要旨
修正「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第三條、第四條。
附修正「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第三條、第四條
內容
修正「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第三條、第四條。 附修正「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第三條、第四條主任委員 吳 宏 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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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修正「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第三條、第四條。
附修正「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第三條、第四條
修正「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第三條、第四條。 附修正「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第三條、第四條主任委員 吳 宏 謀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