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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釋命中
廢/停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一般廢棄物:由家戶或其他非事業所產生之垃圾、糞尿、動物屍體等,足以污染環境衛生固體或液體廢棄物。」;同法第24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執行一般廢棄物之清除、處理,應依清除處理成本,向指定清除地區內家戶及其他非事業徵收費用。」故依上開法令,本案有關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辦法第2條規定之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成本乙節,非僅侷限於家戶產出之垃圾。
有關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辦法第 2 條規定所述之管理成本、人工 成本、復育成本及操作維護成本是否僅侷限於家戶產出之垃圾乙案,復如 說明,請 查照。
廢/停 本案倘該校園係貴局依廢棄物清理法公告為指定清除地區時請依下列方式處理:(1)張貼廣告部分請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張貼或噴漆廣告污染定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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