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十二 款 附表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第 十二 款 附表
各種電動機電源導線安培容量應依下列規定滿載電流計算: 一、直流電動機滿載電流依表二五八~一規定。 二、交流單相電動機之滿載電流依表二五八~二規定。 三、交流三相電動機滿載電流依表二五八~三規定。
- 單相電動機堵轉電流轉換以馬力及電壓之額定選用隔離設備及操作器者,應依表二五九~一規定。
- 三相電動機堵轉電流轉換以馬力及電壓之額定選用隔離設備及操作器者,應依表二五九~二規定。
各種電動機電源導線安培容量應依下列規定滿載電流計算: 一、直流電動機滿載電流依表二五八~一規定。 二、交流單相電動機之滿載電流依表二五八~二規定。 三、交流三相電動機滿載電流依表二五八~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