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用戶用水設備標準第 一 章 總則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第 一 章 總則
本標準依自來水法第五十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本標準所稱之用戶管線,包括下列各款: 一、進水管:由配水管至水量計間之管線。 二、受水管:由水量計至建築物內之管線。 三、分水支管:由受水管分出之給水管及支管。 四、與衛生設備之連接水管。
本標準依自來水法第五十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本標準所稱之用戶管線,包括下列各款: 一、進水管:由配水管至水量計間之管線。 二、受水管:由水量計至建築物內之管線。 三、分水支管:由受水管分出之給水管及支管。 四、與衛生設備之連接水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