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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配電業分離會計處理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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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附則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異動 114 年 12 月 10 日
輸配電業分離會計處理準則 第五章 附則
§ 29–30
共 2 條
第 29 條
開啟 ›
本準則所定輸配電業經營者之各類分離會計報表格式,由電業管制機關另定之。
第 30 條
開啟 ›
本準則除
第二十三條第一項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會計年度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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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查核監督
§ 27–28
回 輸配電業分離會計處理準則 全文
本頁條文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公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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