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傳輸線路,在非電化區間使用架空裸銅線、架空電纜或地下電纜,在電化區間為防止電力干擾,應使用高滅經因數之遮蔽電纜,並需埋設地下,必要時得使用微波或超短波無線電系統。
鐵路修建養護規則第 九 節 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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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條 30 章節 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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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傳輸線路,在非電化區間使用架空裸銅線、架空電纜或地下電纜,在電化區間為防止電力干擾,應使用高滅經因數之遮蔽電纜,並需埋設地下,必要時得使用微波或超短波無線電系統。
鐵路沿線各大站設電話交換機,各交換機間設長途中繼電路連接。長途中繼電路除利用實線外,應盡量採用載波電路,載波設備依其傳輸線路之種類,使同軸載波、明線載波、電纜載波或微波載波設備,其電路數量應配合鐵路業務之實際需要訂定之。
鐵路沿線應設置沿線電話箱或電話插座,以供工務、電務維修及行車緊急連絡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