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引水法第 六 章 附則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第 六 章 附則

本法關於船長之規定,於代理船長適用之。

學習引水人之資格與學習、情形特殊引水區域之引水人資格、引水人執業證書與登記證書之發、證照費之收取、引水人執業之監督、引水人辦事處之設置、監督及管理等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定之。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