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
全國法規
智慧
免費下載 App
我的書籤
智慧
熱門推薦
罰單破解實戰
—
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
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親授
看課程介紹
看課程
→
廢
監察院監察委員行署辦事細則
第 六 章 附則
閱讀
研究
精美
PRO
41
條
6
章節
廢止法規 > 監察院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完整版(預設)
律師書狀附件版
學者:修法前後對照
匯出 PDF
加入書籤
完整版(預設)
匯出 PDF
加入書籤
/
全文
速覽
PRO
法典地圖
點章節直達該段條文
第六章 附則
§ 39–41
第 六 章 附則
第 39 條
開啟
行署得於所在地以外之省市設辦事處。其辦法由行署委員會議議決後報院
核定
。
第 40 條
開啟
本細則如有未盡事宜,得由行署委員會議擬訂修正案,報由監察院會議修正之。
第 41 條
開啟
本細則經監察院會議通過施行。
內文搜尋
法規結構
第六章 附則
§ 39–41
全國法規
姓名找判決
公司查詢
法律人學院
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