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組織法 第 5 條(事務分配及代理次序只具訓示性質)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法官審判訴訟案件,其事務分配及代理次序,雖有未合本法所定者,審判仍屬有效。
- 前項規定,於非訟事件之處理準用之。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法院組織法 第5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