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會議規則 第 24 條
審查會以副院長、考試委員、考選部部長、銓敘部部長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組成之,由副院長召集,遇有特殊情形,得交考試委員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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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考試院會議規則第24條,審查會由副院長、考試委員、考選部部長、銓敘部部長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組成,由副院長召集。在特殊情況下,考試委員也可以召集審查會議。這條規定確定了審查會議的組成成員和召集方式。 參考資料: 1. 考試院會議規則最新版本 2. 考試院相關法規和內部文件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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