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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會議規則 第 3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審查委員對於本院會議交付審查之議案,作成審查報告後,向本院會議提出討論時,除在審查會中聲明保留發言權者外,不得再提不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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