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及家事法院之審理,應規定期限,其期限由司法院以命令定之。
根據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第49條,少年及家事法院的審理應該有規定的期限,而這個期限是由司法院下命令來設定的。有關這條法規的參考資料以司法院的相關命令為主,這些命令會確定少年及家事法院審理案件的期限。
少年及家事法院之審理,應規定期限,其期限由司法院以命令定之。
立法理由少年及家事法院事件之審理期限,並授權由司法院定之。
少年及家事法院事件之審理期限,並授權由司法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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